惠陽府辦函〔2025〕49號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
惠陽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惠州市惠陽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向區氣象局反映。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23日
惠州市惠陽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目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體系
2.1 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2.2 區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4 各鎮(街道)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體系
2.5 應急協調聯動
2.6 專家組
2.7 應急責任人
3 應急準備
3.1 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
3.2 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整治
3.3 制訂防御氣象災害的具體措施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預報
4.2 預警制作
4.3 預警發布
4.4 預警行動
4.5 預警解除
5 應對任務
5.1 信息報告
5.2 響應啟動
5.3 應急聯動
5.4 現場處置
5.5 信息發布
5.6 社會動員
5.7 應急終止
6 復盤總結
6.1 適用范圍
6.2 總結內容
6.3 參與單位
6.4 召開會議
7監督管理
7.1 預案演練
7.2 宣教培訓
7.3 責任與獎懲
8 附則
8.1 預案解釋
8.2 預案管理
8.3 實施時間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加強氣象預警與災害預報的聯動,提升氣象災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氣象災害應急管理體系,最大程度減少和避免因氣象災害造成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惠州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惠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惠陽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惠陽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影響惠州市惠陽區行政區域的臺風、暴雨、寒冷、干旱、高溫、大霧、灰霾等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
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及其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突發應急事件、重大環境事件、工農業生產事件等的處置和相關管理工作,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雷雨大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防御工作按照《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5號)的要求開展。
1.4 工作原則
(1)生命至上、預防為主。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與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時刻做好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做到部署在前、預防在前、研判在前、搶險準備在前。以高標準、嚴要求、實作風做好各項防御準備工作,盡最大努力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2)平戰結合、科學高效。堅持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升氣象災害觀測、預報、服務精細化水平,提高隱患排查、風險識別、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等技術支撐能力,全面排查化解氣象災害風險。
(3)依法規范、聯動有序。科學把握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客觀規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各有關單位加強信息溝通,建立協同合作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形成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合力。
(4)屬地為主、區域協同。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區級建立完善與周邊縣(區)的聯防聯動機制。
(5)統一領導、全民參與。發揮各級黨委和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主觀能動性,組織動員政府部門、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防災準備、搶險救援、保險救助、救災復產等工作,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公眾防御氣象災害的意識和水平,夯實應急減災的群眾基礎。
2 組織體系
2.1 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區人民政府成立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作為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協調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協同處置氣象災害的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工作。
總指揮: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協調氣象工作的副主任,區氣象局局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惠陽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自然資源局、惠陽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公路事務中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文廣旅體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政務和數據局、區城管執法局、區環衛事務中心、區市政和代建事務中心、區融媒體中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惠陽監管支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惠陽供電局、中國電信惠陽分公司、中國移動惠陽分公司、中國聯通惠陽分公司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
2.2 區指揮部辦公室
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氣象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氣象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進行氣象災害趨勢會商,分析研判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并及時向區指揮部匯報;根據區指揮部決定,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間信息共享;參加、籌劃、組織和評估有關氣象災害事件應急演習;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檢查指導相關單位落實各項應急準備措施。
2.3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應建立與本預案相銜接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制度和流程;根據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參與氣象災害應急演練。各成員單位職責附后。
2.4 各鎮(街道)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體系
各鎮(街道)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體系,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
2.5 應急協調聯動
在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指揮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與各專項指揮部間建立統一的應急響應啟動發布機制,指揮部成員單位間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應急聯動機制。
2.6 專家組
區指揮部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由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成,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7 應急責任人
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并定期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送本部門氣象災害防御應急責任人及其相關信息,責任人有變動及時更新。應急責任人要及時獲取氣象災害預警及其他相關信息,組織調動本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及時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送應急工作開展情況和災情,共同開展災后調查,接受相關培訓等。
各鎮(街道)應建立相應的應急責任人制度,為所轄的社區、行政村指定氣象信息員,做好管理,開展相關培訓等。信息員開展本區域氣象災害防御、預警傳播、應急處置、災害調查上報、氣象科普宣傳等工作。
3 應急準備
3.1 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
區氣象局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全區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機制。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掌握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探索建立風險隱患“一張圖”;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識別各類氣象災害高風險區域,編制精細化氣象災害風險地圖,建立精細可用的基層氣象防災減災數據庫。
3.2 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整治
氣象、教育、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行業管理部門深入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的分析研判,做好行業內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督查,對排查出來的氣象災害風險隱患做好風險管控和隱患整治。
3.3 制訂防御氣象災害的具體措施
各鎮(街道)應當參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中的防御指引,結合當地情況,制訂防御具體措施,主動防范化解氣象災害風險。
區應急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惠陽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惠陽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文廣旅體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融媒體中心、惠陽供電局、中國電信惠陽分公司、中國移動惠陽分公司、中國聯通惠陽分公司等單位應當針對不同種類、不同級別的預警信號制訂本部門的防御措施,指導行業做好防范工作。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預報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預測預報體系,優化加密觀測站網,完善全區氣象監測網絡。提升氣象災害預測預報能力,建立災害性天氣事件會商機制。區氣象局、各通信運營企業等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及時報告、修復因災損毀氣象設施、通信網絡設施,以確保氣象觀測資料的及時性、代表性、準確性。
根據氣象災害發展情況,區氣象局適時與周邊縣(區)氣象部門對跨區域的氣象災害進行會商以及聯防。
4.2 預警制作
預警是指達到氣象災害預警標準(見附件2)后,區指揮部辦公室面向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的防御提醒,不面向社會公眾發布。
預警信號是指氣象部門根據《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區氣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自然資源局、惠陽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水利局等部門建立和完善部門間預警會商機制。
4.3 預警發布
4.3.1 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預警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由歸口管理單位制作或必要時聯合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
4.3.2 發布內容
氣象災害預警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預警的類別、級別、發布時間、天氣實況、預報時效、影響范圍、警示事項、關注建議和發布單位等。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發布內容應由歸口管理單位對發布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4.3.3 發布途徑
氣象災害預警主要通過電話、決策信息發布平臺、粵政易等途徑發布。
各鎮(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指導本轄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及社會團體向其參與相關防御決策工作的成員進行預警再傳播。
4.4 預警行動
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根據預警級別,有關責任人要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4.5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氣象條件不再造成災害影響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預警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 應對任務
5.1 信息報告
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造成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按照規定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
5.2 響應啟動
按照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由重到輕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在應對臺風、暴雨、寒冷、干旱等氣象災害時,區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氣象災害預警,及時通報區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應急響應參照《惠陽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執行;在應對高溫、大霧、灰霾氣象災害時,區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氣象災害預警,按程序啟動應急響應。
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應急響應啟動級別,按照相應災種、相應響應級別分別啟動應急響應。發生氣象災害未達到應急響應標準,但可能或者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Ⅰ級響應:氣象災害Ⅰ級預警發布后,或氣象災害已給我區造成特別重大影響,區指揮部立即組織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區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Ⅱ級響應:氣象災害Ⅱ級預警發布后,或者氣象災害已經給我區造成重大影響,區指揮部立即組織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區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Ⅲ級響應:氣象災害Ⅲ級預警發布后,或氣象災害已經給我區造成較大影響,區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區指揮部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Ⅳ級響應:氣象災害Ⅳ級預警發布后,或者氣象災害已給我區造成一般影響,區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區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5.3 應急聯動
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分級協調,部門、企業分級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特別是區應急管理局、區教育局、惠陽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衛生健康局等重要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并積極協調、推動相關重點企業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發生氣象災害,相關重點企業按照應急聯動機制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必要時,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置,或報請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協調解決。
5.4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有關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通信、交通、油料、電力、供水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5 信息發布
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按職責發布應急處置信息,統一信息發布口徑,必要時,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
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信息。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各鎮(街道)要切實落實好基層信息接收和傳遞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做好分管行業及領域的信息接收和傳遞工作,督促落實學校、醫院、社區、工礦企業、建筑工地等指定專人負責信息接收傳遞工作,重點健全基層社區傳遞機制,加強農村偏遠地區信息接收終端建設。
5.6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發地各鎮(街道)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氣象災害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5.7 應急終止
氣象災害已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區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6 復盤總結
建立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復盤制度,以進一步加強氣象預警與災害預報聯動,及時發現和解決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防御鏈條中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聯動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補齊短板弱項,總結凝練經驗,優化完善機制,提升氣象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6.1 適用范圍
(1)啟動惠陽區防風、防汛Ⅱ級應急響應以上(含Ⅱ級)的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
(2)對生命、生產、生活、生態或相關行業造成重大災害或嚴重影響的天氣過程。
(3)其他在防御各個環節具有典型特征、特殊意義或特別效益的天氣過程。
(4)天氣本身或防御措施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天氣過程。
6.2 總結內容
主要包括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的天氣概況、氣象服務、應急聯動、存在問題和經驗等內容。
6.3 參與單位
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天氣過程中受到嚴重影響的行業代表、基層防御責任人代表,天氣過程高影響各鎮(街道)及相關部門。
6.4 召開會議
達到復盤總結適用范圍時,一般在重大天氣過程結束后20天內視情況邀請相關單位聯合召開全區重大災害性天氣防災減災復盤總結會。
7監督管理
7.1 預案演練
區指揮部負責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
7.2 宣教培訓
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氣象災害防御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主動獲取預警信息的意識,提升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鎮(街道)及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區文廣旅體局、區融媒體中心等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
7.3 責任與獎懲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附則
8.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區氣象局負責解釋。
8.2 預案管理
各鎮(街道)及其有關單位、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22年區人民政府印發的《惠州市惠陽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惠陽府辦函〔2022〕58號)同時廢止。
附件:1.氣象災害名詞術語
2.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3.氣象災害情景構建
4.氣象災害應對指引
5.恢復重建與應急保障措施
6.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