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 1 | 惠陽市監秋長處罰〔2025〕29號 | 惠州市泉晶日化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 惠州市泉晶日化有限公司 | 吳福山 |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 種類:罰款、沒收非法財物。 依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5月27日 |
| 2 | 惠陽市監瓦窯坑處罰〔2025〕18號 | 惠州市禾禧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發布違法廣告案 | 惠州市禾禧化妝品有限公司 | 何小淞 | 當事人發布違法廣告 | 種類: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5月22日 |
| 3 | 惠陽市監瓦窯坑處罰〔2025〕26號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千千惠便利店(個體工商戶)涉嫌無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案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千千惠便利店(個體工商戶) | 朱園園 | 當事人無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 | 種類:罰沒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6月12日 |
| 4 | 惠陽市監新圩處罰〔2025〕15號 | 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陳水寶商行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 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陳水寶商行 | 陳水寶 | 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 種類:沒收非法財物、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的規定予以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6月3日 |
| 5 | 惠陽市監新圩處罰〔2025〕17號 | 惠州市惠陽區新圩好又美新超市(個體工商戶)涉嫌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案 | 惠州市惠陽區新圩好又美新超市(個體工商戶) | 吳樹 | 當事人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 | 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6月11日 |
| 6 | 惠陽市監鎮隆處罰〔2025〕10號 | 惠州市惠陽區鎮隆好友福百貨店涉嫌在未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經營活動案 | 惠州市惠陽區鎮隆好友福百貨店 | 曾子深 | 當事人在未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經營活動 | 種類:1.沒收違法所得;2.罰款。 依據:應當分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5月26日 |
| 7 | 惠陽市監處罰〔2025〕2號 | 石勛旭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 石勛旭 | | 當事人與施健法雖無簽訂勞動合同(雇傭合同),但存在事實的雇傭關系,其在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蘇屋28號1樓的倉庫內,為施健法實施侵權違法行為提供勞務,至被查獲之日止,當事人幫助侵權獲得的工資收入31500元 | 種類: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4月15日 |
| 8 | 惠陽市監處罰〔2025〕1號 | 余文祿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 余文祿 | | 當事人與施健法雖無簽訂勞動合同(雇傭合同),但存在事實的雇傭關系,其在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蘇屋28號1樓的倉庫內,為施健法實施侵權違法行為提供勞務,至被查獲之日止,當事人幫助侵權獲得的工資收入39600元 | 種類: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4月15日 |
| 9 | 惠陽市監良井處罰〔2025〕2號 | 黃金興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案 | 黃金興 | | 當事人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 | 種類:沒收違法所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