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目的
為規范鎮隆鎮蚊媒傳染病聚集性疫情的處置和管理,提高各單位對蚊媒傳染病聚集性疫情的處置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及時采取各項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傳播、蔓延,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鎮隆鎮蚊媒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各村(社區)開展蚊媒傳染病聚集性疫情處置工作。
(三)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平急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二、聚集性疫情相關定義
在一個最長潛伏期內(依據不同蚊媒傳染病確定,如基孔肯雅熱為12天),在人口相對集中的地點(例如一個社區、居委會、村莊、學校或其他集體單位等),發生3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的蚊媒傳染病實驗室診斷病例。
三、疫情的發現與報告
(一)醫療機構報告
根據《基孔肯雅熱診療方案(2025年版)》,鎮域內各醫療機構發現基孔肯雅熱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確診病例,應立即向鎮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鎮隆中心衛生院)報告,要切實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癥狀篩查及監測能力,確保及時發現和報告疑似病例,并于24小時內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報告至“其他傳染病—基孔肯雅熱”分類;后續根據實驗室檢測、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及時對病例信息進行復核、訂正。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鎮隆中心衛生院)接到醫療機構或其他單位報告的疑似蚊媒傳染病聚集性疫情信息后,應立即進行疫情核實。經核實確認的聚集性疫情,并及時上報至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四、聚集性疫情的調查
(一)疫情發生單位基本信息與相關因素調查:接到疫情報告后,鎮隆中心衛生院應配合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核實是否為蚊媒傳染病聚集性疫情。內容包括疫情發生的集體單位名稱、地址、報告人、聯系方式、疫情波及人數;單位部門(學校班級)分布情況、衛生條件;近2周因病缺勤(缺課)情況;事件發生前一周及事件發生后集體活動情況;環境狀況(如綠化情況、有無積水區域、衛生死角等)等。必要時可開展專項調查,收集影響疾病傳播的相關因素,評估疫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趨勢。
(二)入戶調查:鎮疫情防控工作專班聯合屬地村(社區)組織志愿者或工作人員開展入戶調查工作。一方面,對核心區內住戶進行逐戶走訪,清理室內外各類積水,包括花盆托盤、水桶、廢舊輪胎、閑置容器等易滋生蚊蟲的地方,并向居民宣傳保持家居環境整潔、定期清理積水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排查是否有疑似病例,詢問居民近期是否出現發熱、皮疹、關節疼痛等蚊媒傳染病相關癥狀,特別是關注發病前12天內有無蚊蟲叮咬史以及與已知病例的接觸史等情況,對發現的疑似病例及時登記并上報至主管部門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三)個案調查:鎮隆中心衛生院協同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參照相關個案調查表,對蚊媒傳染病病例進行個案調查。發生輸入病例、散發本地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后,要重點調查病例發病前12天以來的活動跡,追溯旅居史、蚊蟲叮咬史和其他可能的暴露史,梳理長時間停留并有傳播風險的場所(包括居住地、工作地點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公園、學校、市場、醫院、旅游景點等重點場所),評估暴露感染來源、本地擴散的風險和范圍。應盡快完成指示病例、重癥病例、死亡病例等重點個案流行病學調查。
發生規模較大的暴發疫情后,可簡化個案流行病學調查的活動史內容,重點調查個案發病前1天以來的活動軌跡,如涉及其他地市和省外,及時通報相關地區。
五、疫情控制
發生蚊媒傳染病聚集性疫情后,應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一)病例管理
原則上應對所有蚊媒傳染病現癥病例采取住院防蚊隔離措施。
1.住院防蚊隔離治療
收治醫療機構要落實防蚊滅蚊措施,設置獨立或相對獨立的防蚊收治病區,在病房、值班室等房間應安裝紗門、紗窗,病床應安裝蚊帳,根據需要提供蚊香、電蚊拍和驅避劑等;醫護人員要指導患者采取防蚊措施。收治醫療機構要按照《醫療機構蚊蟲控制指引》對院內和周邊環境定期開展滅蚊。
2.居家防蚊健康管理
鎮隆中心衛生院和屬地村(社區)衛生站參照《基孔肯雅熱感染者防蚊管理工作指引》的相關要求對無法住院隔離的病例開展病例居家防蚊管理和健康監測,降低社區疫情傳播風險。
(二)強化監測
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應開盡開,進一步加強蚊媒傳染病病例監測報告工作,提高監測的敏感性和及時性,對非呼吸道癥狀的發熱患者開展篩查,必要時“逢熱必檢”。
(三)蚊媒控制
1.環境治理:以病家、工作地點、傳染期長時間活動的場所為中心,對半徑一定范圍內(如核心區100米、警戒區200米、監控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的區域開展環境治理。屬地村(社區)、各單位組織動員社區居民、單位職工等,清理室內外積水容器,如花盆托盤、水桶、廢舊輪胎等,定期更換室內水生植物的水;填平坑洼、疏通下水道,清除衛生死角,減少蚊蟲孳生地。
2.化學滅蚊: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應組織消殺公司或消殺應急隊伍在蚊蟲密度較高的區域,如涉疫區域及周邊的公共場所、綠化帶、建筑工地等,采用滯留噴灑、空間噴霧等化學方法殺滅成蚊。
3.效果評估:在采取蚊媒控制措施后,鎮隆中心衛生院及時配合上級對蚊媒密度進行監測評估。通過計算布雷圖指數、誘蚊誘卵器指數等指標,判斷蚊媒控制效果。若蚊媒密度未達到控制要求,應及時調整滅蚊措施,持續開展蚊媒控制工作,直至蚊媒密度降至安全水平。
(四)健康教育
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利用多種渠道,如廣播、微信公眾號、微信群、社區宣傳欄等,廣泛開展蚊媒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向公眾普及蚊媒傳染病的傳播途徑、預防方法、早期癥狀等知識,提高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在疫情發生地,可采用發放宣傳折頁、舉辦健康講座、張貼宣傳海報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健康教育,引導涉疫區域居民、學生等做好個人防護,減少蚊蟲叮咬機會。
六、疫情評估與總結
(一)疫情評估
疫情發生后,鎮隆中心衛生院應聯合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等相關單位的專家,定期對疫情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疫情的規模、傳播趨勢、防控措施的效果等。根據疫情評估結果,及時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如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可逐步降低防控級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如疫情出現擴散蔓延趨勢,應進一步強化防控措施,加大防控力度。
當疫情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時,應按相關預案及時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機制,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共同應對疫情。
(二)疫情總結
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發病例,可判定為聚集性疫情結束。疫情結束后,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對疫情處置情況進行全面總結。總結內容包括事情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情況、患者救治情況、防控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總結報告應及時上報至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
七、組織管理
當鎮隆鎮出現蚊媒傳染病聚集性疫情時,各村(社區)、有關部門應積極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密切協作,共同應對疫情。
(一)各村(社區)
1.負責本轄區內蚊媒傳染病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制定本轄區的應急處置細則。
2.組織轄區內志愿者、工作人員開展入戶調查工作,確保清理積水和疑似病例排查工作落到實處,及時收集和上報相關信息。
3.協調轄區內資源,開展蚊媒控制工作,包括組織專業隊伍進行環境消殺、投放滅蚊藥物等。
4.配合上級衛生、疾控等部門開展疫情調查、處置和醫療救治等工作。
(二)文旅體和衛健組、鎮隆中心衛生院
負責組織、協調疫情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制定防控策略和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疫情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及時掌握疫情動態,為防控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形成防控合力。
(三)鎮隆中心衛生院
承擔疫情的監測、報告、流行病學調查、樣本檢測、疫情分析與評估等工作,及時準確掌握疫情信息,為疫情防控提供技術支持。指導醫療機構、疫情發生單位及社區開展蚊媒傳染病防控工作,包括病例管理、疫情監測、蚊媒控制、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及時發現和報告蚊媒傳染病病例,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和樣本采集工作。
(四)鎮隆中心小學、鎮隆中學
督促全鎮中、小學校(含民辦)、幼托機構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加強校園內環境清理和蚊媒控制工作,定期對教室、宿舍、食堂等場所進行消殺。指導各學校開展晨(午)檢和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工作,發現疑似病例及時報告并配合醫療機構進行處置,同時做好學生和教職工的健康教育工作。
(五)住房和建設組
負責督促建筑工地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加強工地內環境管理,清理積水,做好蚊媒孳生地治理工作。督促物業管理公司做好住宅小區的公共區域環境衛生清理和蚊媒控制工作,配合社區開展入戶調查和疫情防控宣傳。
(六)農業農村辦
負責農村地區的蚊媒防控工作指導,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督促屬地村(社區)組織開展農田、溝渠等區域的積水清理和蚊媒消殺工作。加強對畜禽養殖場所的蚊媒監測和控制,防止蚊媒在養殖場所滋生蔓延。
(七)鎮隆市場監督管理所
加強對農貿市場、餐飲單位等場所的監管,督促經營者做好環境衛生清理和蚊媒控制工作,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殺。定期組織對轄區內藥店進行暗訪檢查,重點檢查藥店是
否嚴格執行發熱等相關癥狀患者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是否按規定引導患者前往醫療機構就診,督促藥店切實發揮傳染病防控哨點作用,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八)其他部門
完成鎮隆鎮蚊媒傳染病疫情防控指揮部交代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