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隆鎮2020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
2020年春運從1月10日開始至2月18日結束,共計40天。為切實提高應對各類春運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春運期間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確保鎮隆鎮春節期間的運輸組織和應急保障工作,提高應對各類春運突發事件的能力,全力保障廣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和人民生活生產重要物資及時高效運輸,特制定《鎮隆鎮2020年春運工作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依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印發《廣東省春運工作規范》(粵交運函〔2016〕3237號)精神,市、區春運工作要求,結合鎮隆鎮春運工作實際編制。
(三)應急分級。根據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春運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⒈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等。
⒉ 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及各客運站場發生火災等。
⒊ 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傳染疾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⒋ 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惡劣天氣等各種事件造成火車、道路客車、航空等嚴重誤班,客運站場出現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
(四)實施條件。適用于春運期間因惡劣天氣、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等,造成鎮內主要客運站場及沿線發生突發事件,對春運工作造成影響的應對處置工作。
(五)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聯動、快速反應、依法實施”的原則,將應急救援和交通疏導工作作為首要任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機構
成立鎮隆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的春運組織和應急工作。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交通管理所。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修訂完善春運工作應急預案,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春運應急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自然災害影響春運正常進行時,鎮春運辦協調氣象等部門提供相關氣象資料,情況嚴重時通過移動、電信等短信平臺向廣大旅客發出短信,通知相關信息,勸諭旅客暫停前往客運站場。情況嚴重時,客運站要立即停止預售客票,避免旅客滯留。
(二)事故災難處置。發生交通嚴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時,鎮交警中隊要迅速組織交警趕往現場進行處置,盡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處理,恢復交通。運輸工具、客運站場等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現場工作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維持秩序,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立即向鎮春運辦和消防部門報告。消防部門要迅速調派消防車輛和人員到達現場滅火,鎮隆派出所要增派力量維持現場及周邊的治安和交通秩序,衛生部門實施緊急救護。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鎮隆中心衛生院要立即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根據預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有關區域的建議,關組織檢查和督導有關防控措施的落實。必要時請求公安等部門對疫區進行警戒、隔離。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鎮隆中心衛生院、鎮交通管理所、鎮隆客運站要協同加強重點交通樞紐的監測和檢查,預防染疫人員和疑似人員乘坐交通工具。
(四)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應急處置。因大雪等惡劣天氣導致旅客疏運停滯或緩慢,造成客運站場旅客長時間滯留的,鎮春運辦需立即協調各成員單位實施各項應急措施。相關部門要迅速組織現場執勤人員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客運站要及時通過廣播等形式向滯留旅客講明滯留原因和調配運力或準備采取措施情況,安撫滯留旅客情緒,勸說旅客改乘車輛或延遲出行。社會事務辦對客運站場滯留人員及時提供食品、保暖設施,確保滯留人員不受凍、不挨餓。教育指導中心負責聯系客運站附近學校,做好滯留旅客的安置場地準備工作。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負責應急響應分為三級。春運期間發生春運突發事件,由各春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根據以下規定分級負責處理。
1.發生四級(一般)春運突發事件,由各成員單位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處理,鎮春運辦做好指導、協調工作。
2.發生三級(較大)春運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處理,鎮春運辦組織有關部門趕赴現場協助、指導。
3.發生二級(重大)春運突發事件,由各成員單位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工作,鎮春運辦接報后迅速啟動預案進行處理,并按規定上報市春運辦。
(二)應急結束春運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鎮春運辦發布指令,結束應急狀態。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結束應急的信息。
五、處置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各春運工作成員單位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將應急工作的全過程記錄整理后,形成系統的書面報告報鎮春運工作領導小組備案,為今后妥善處置春運突發事件積累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