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惠州市惠陽區“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區農業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反映。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惠州市惠陽區“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
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扎實推進“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行動組織落實,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現象,根據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印發<廣東省“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農〔2018〕244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對清理整治“大棚房”問題、遏制農地非農化亂象的決策部署要求,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上下聯動、屬地管理,全面清理、徹底整治,標本兼治、務求實效,集中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下稱“專項行動”)。按照嚴守紅線、突出重點、分類處置、集中打擊的要求,對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行為,依法依規全面清理整治,確保違規大棚房退房還田,恢復生產。
二、機構領導
成立惠州市惠陽區“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行動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組 長:黃樹文(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
副組長:文 震(區政府經研室主任)
林興通(區農業局局長)
黃向陽(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
成 員:黃遠雄(區委農辦副主任、區農業局副局長)
林偉南(區水務局副局長)
高偉林(區林業局副局長)
李偉雄(區海洋漁業局副局長)
柳金偉(區國土資源分局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
李岸歡(區財政局農業股股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局,負責專項行動具體工作。
三、清理整治范圍
“大棚房”問題包括以各類農業園區、農業大棚、已領取農業補貼的項目和設施農業項目為重點,在全區開展拉網式、臺賬式等形式的“大棚房”問題清查掃雷行動。重點清理整治農村非法占用耕地變相開發房地產和建設住房行為。清理整治范圍主要包括以下三類問題:
(一)在各類農業園區內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閑度假設施等。
(二)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
(三)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問題。以各類型農業園區、農業大棚、已領取農業補貼的項目和設施農用地的相關資料為基礎,在全區開展拉網式、臺賬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轉、審批、備案等相關檔案信息,找出問題節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房等非農設施的,逐一建立問題臺賬,為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二)堅決清理整治整改。根據排查結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區分類型,依法依規,整治整改。對在各類農業園區內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住房等非農設施的,以及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房等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作為清理整治重點,堅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堅決退房換地,恢復生產;對農業大棚看護房等生產附屬設施占地面積超標的,要區分情況,做細工作,切實加以整改。
(三)嚴格執法懲治懲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等問題的責任主體,區國土資源分局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門處理。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財政補助情況,建立工作臺賬,對其中涉嫌騙取涉農資金補助、改變農業設施用途的,區農業、財政等部門要堅決追回。
(四)嚴肅執紀問責。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在清理整治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等農地非農化問題中,發現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區紀委監委要嚴肅追責問責,對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謀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盡快恢復耕地生產功能。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的“大棚房”等非農設施進行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采取綜合措施,盡快恢復農業生產。區農業局和區國土資源分局要主動作為,做好技術支撐和檢查驗收等相關工作。
(六)構建長效監管機制。以專項行動為契機,區國土資源分局要進一步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舉報制度,加強對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利用耕地的規范管理,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區農業局要加強設施農業精細化管理,對設施大棚、溫室等普遍建檔立卡。區農業局、區國土資源分局要加強調查研究,在政策范圍內,改革創新,積極謀劃促進我區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技術和政策措施。
五、職責分工
區農業局負責提供農業園區、農業大棚、設施農業項目、已領取農業補貼相關項目的有關資料;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提供已備案設施農用地和歷年衛片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未備案但實際為設施農用地圖斑有關資料。區和鎮農業、國土資源部門共同開展清理排查并提出相關查處整改意見,區農業局重點查處排查發現的違法農業相關政策、騙取農業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區國土資源分局重點查處排查發現的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區財政、水務、林業、海洋漁業等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區政府統一部署下,各盡其職、共同負責,加強配合、聯合行動,落實專項行動各項措施。各鎮(含街道,下同)負責排查摸底,通過巡查確認,發現一起報告一起。
六、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和排查清理(2018年10月10日前)。
完成自查。一是各鎮排查,按照專項行動要求,對本轄區“大棚房”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逐個入園入棚現場核查,逐個排查違法違規用地情況,并登記造冊建立問題臺賬,并上報自查報告(包括清理排查工作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有關政策建議等),填寫《“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排查情況匯總表》和《“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違規項目情況表》報區農業部門;二是區農業局和區國土資源分局統計匯總各類違規情況,將自查報告和《“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排查情況匯總表》和《“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違規項目情況表》報區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整改落實(2018年12月10日前)。
各有關部門及各鎮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問題整改。對在各類農業園區內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住房等非農設施的,以及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房等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作為清理整治重點,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行上報,依法依規堅決予以嚴厲打擊,退房還地,恢復生產。
(三)按時做好整改督查及總結上報。
區農業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及各鎮要針對清理排查出的問題,研究制定具體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問題整改,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將專項行動整治情況報告(包括專項行動總體情況及階段性整治結果)上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農業局將分組對各鎮“大棚房”清理整改情況進行實地督導,對自查清理不徹底、弄虛作假、壓案不查、查處不力的,將采取通報或上報上級部門等方式督促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意識。各鎮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清理整治“大棚房”問題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嚴格屬地管理,壓實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解決清理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切實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協作。區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參與專項行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定期上報信息。建立專項行動信息上報制度。各鎮要及時匯總本轄區“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在清理整治中發現的重大情況隨時上報區“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接受社會監督。在集中開展專項行動期間,設立舉報電話,建立舉報制度,接受群眾舉報和輿論監督。區紀委監委接到的“大棚房”問題線索和群眾舉報,同時移交區“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惠陽區“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舉報電話:0752-3821985,郵箱:hy3821985@163.com。
附件:1.
“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排查情況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