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惠陽區吉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業經五屆27次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區文廣新局反映。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25日
惠州市惠陽區吉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我區吉他產業發展步伐,進一步擴大惠陽“吉他+”產業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進一步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7〕162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陽區推進吉他荔枝文化藝術與吉他產業融合發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惠陽府辦函〔2017〕157號)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通過落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支持企業發展壯大、樹立企業名牌品牌、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等措施,進一步加大對吉他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不斷拓展延伸吉他產業發展鏈條,把我區打造成“中國吉他產業之都”和“中國吉他特色小鎮”。
第三條 堅持公平公正、歸口申報、嚴格把關、公開透明的原則,對滿足扶持條件的企業給予政策優惠和資金支持。
第二章 扶持對象
第四條 本辦法扶持的對象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我區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誠信經營,依法納稅,主要從事吉他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電商經營等相關企業。
第三章 扶持措施
第五條 建設吉他產業園。編制吉他小鎮戰略規劃及總體規劃、吉他產業發展規劃,在秋長街道高嶺村、維布村規劃建設吉他產業園,完善道路、供水、供電、環保等基礎設施,打造功能完善、定位明晰、特色鮮明的吉他專業園區。推動吉他與文化、教育、旅游、休閑等產業融合,通過加大招商推介力度,打造多主題、多元素集中的特色小鎮和活力之都。
第六條 設立吉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區財政安排1000萬元作為惠陽區吉他荔枝文化與吉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專項用于吉他荔枝文化藝術的宣傳推廣、培訓教育、品牌培育、產品研發、展覽展銷以及吉他產業發展等,以促進我區吉他荔枝文化藝術與吉他產業融合發展。
第七條 降低吉他企業用地成本。吉他產業園規劃范圍內,屬廣東省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鼓勵建設高標準廠房,對于符合不動產單元設定規定的,允許工業物業產權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用于引進發展吉他產業鏈合作伙伴的產業項目。區內現有從事吉他生產的企業遷入吉他產業園租用國有、集體或私人廠房進行生產的,享受區財政第一年50%、第二年40%、第三年30%的廠租補貼優惠;從區外新進入的吉他生產企業,享受區財政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廠租補貼優惠。
第八條 降低吉他企業融資成本。引導金融機構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鼓勵加大對小微吉他生產企業的信貸支持,合理設定貸款期限,減輕小微企業還款壓力,降低資金周轉成本。充分發揮惠陽區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的杠桿作用,適當降低吉他企業貸款準入門檻,重點解決成長型中小吉他生產企業抵押物不足或無有效抵押的融資難題。
第九條 支持吉他企業創建品牌名牌。除享受《惠州市創建名牌獎勵辦法》的有關獎勵標準外,對新獲評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區財政一次性給予8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的企業,區財政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獲得上述2個或以上榮譽稱號的,按最高獎勵級別對企業進行一次性獎勵,不重復獎勵。
第十條 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吉他企業被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除享受上級的相關資助補助外,區財政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第十一條 加強知識產權激勵。鼓勵吉他企業開展專利申請,獲得中國專利金獎的,區財政每項獎勵15萬元;獲得中國專利優秀獎、廣東專利金獎的,區財政每項獎勵10萬元。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貫標認證的企業,區財政每家獎勵5萬元。
第十二條 鼓勵實施工業技術改造。對滿足工業技術改造條件,并完成技改立項或備案手續的吉他企業,按照當年企業購置生產及配套設備實際支出的20%以內進行補助,每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三條 扶持吉他企業成長壯大。對新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的吉他企業,區財政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年產值突破5000萬元的吉他企業,區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年產值突破1億元的吉他企業,區財政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符合2個或以上獎勵條件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享受獎勵。
第十四條 支持吉他企業參加國內大型專業展會。凡我區吉他企業參加中國(上海)國際樂器展覽會、北京國際樂器展覽會、中國(廣州)國際樂器展覽會等國內三大樂器專業展會的,分別給予普裝、特裝標準展位的企業5000元和1萬元補助。
第十五條 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對吉他企業引進高端人才等,按照《惠陽區人才引進培養實施方案》(惠陽委辦通〔2016〕13號)精神和要求執行,以支持吉他企業人才引進和技術創新。
第四章 職責分工
第十六條 吉他產業園規劃建設、吉他企業廠租補貼優惠等工作由秋長街道辦牽頭負責。
第十七條 吉他產業專項扶持資金預算安排工作由區財政局牽頭負責。
第十八條 吉他荔枝文化與吉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由區文廣新局牽頭負責。
第十九條 吉他企業參加國內大型專業展會展費補助的申報、審核工作由區商務局牽頭負責。
第二十條 吉他企業工業用地出讓價優惠工作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負責。
第二十一條 降低吉他企業融資成本工作由區金融辦、區中小企業局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中國馳名商標、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根據區市場監管局、區質監局提供的上一年度企業獲獎情況進行匯總申報。
第二十三條 工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
第二十四條 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專利獎勵等工作由區科技局牽頭負責。
第二十五條 支持吉他企業成長壯大,對吉他企業產值達到不同級別的獎勵工作由各鎮(含街道)牽頭組織申報。
第二十六條 吉他企業引進高端人才補貼工作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負責。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各項扶持優惠措施的牽頭實施單位根據工作實際,及時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的扶持獎勵條款,與區政府制定的其他扶持獎勵辦法重復的,按照扶持獎勵金額就高不就低、同類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