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惠州市惠陽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惠陽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業經三屆59次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區經貿局反映。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惠陽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
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提高全社會的節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從源頭上杜絕能源浪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6〕2787號),和《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由我區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需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依本辦法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第三條 實行備案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備案申請材料中應包含項目的節能情況材料。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節能評估是指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委托有關節能評估單位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能源耗費情況以及采取的節能管理措施情況進行專業論證和評價,并提出評估意見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節能審查是指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核準申請報告時,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的合理用能情況和節能管理措施進行審查的行政行為。
第五條 實行節能評估和審查的項目,必須在區經貿部門對項目進行審批、核準或備案前,由項目申請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節能評估中介機構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進行評估,并出具項目節能評估報告。
第六條 項目申請單位委托節能評估中介機構進行節能評估時,應提交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以及節能評估中介機構要求項目單位補充提交的其他資料。
區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和非工業、交通、商業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
區經貿部門負責工業、交通、商業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
第七條 區經貿部門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并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第八條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中應統一設置專門的節能分析篇(章),分析項目能源消耗情況并提出節能措施;對未按規定編制節能分析篇(章)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請報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不予受理。
第九條 節能分析篇(章)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ㄒ唬╉椖拷ㄔO和生產過程所遵循的合理用能標準;
(二)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遵循的節能設計規范;
(三)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能源消耗種類和數量分析;
?。ㄋ模╉椖可a過程中的能源消耗種類和數量分析,建筑、設備、工藝合理用能分析;
?。ㄎ澹╉椖拷ㄔO和生產過程中能耗指標分析;
(六)項目所在地能源供應狀況分析;
(七)項目建設和生產過程采取的節能措施;
(八)項目節能效果分析;
(九)工業項目應對生產的用能產品的能源單耗水平作出說明。
第十條 節能評估是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評估必須具備的內容。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不需評估的項目,原則上可不進行節能評估,但生產過程中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1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項目或建筑面積
第十一條 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在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核準項目申請報告時應根據節能評估意見對項目節能分析篇(章)進行審查,并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第十二條 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通過節能審查的審批、核準項目,政府投資主管部門不予審批或核準;實行備案制的項目,應嚴格執行強制性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
第十三條 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分析篇(章)的咨詢機構和人員不得承擔同一項目的節能評估工作。
第十四條 建立節能評估和審查信息共享機制,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及時將節能評估和審查相關情況向同級節能主管部門通報。
第十五條 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落實節能措施和節能方案的監督檢查;節能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實施節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已批復節能措施和節能方案的建設和生產行為,對未按節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停工和停止生產并限期整改,同時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六條 節能評估機構和節能評估人員在節能評估工作中不負責任或弄虛作假,導致節能評估結果嚴重失實的,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限定3年內不得參與節能評估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節能措施和節能方案作為項目驗收的必備內容,沒有按照節能措施和節能方案建設的項目不能通過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中應包括項目節能情況評價的內容。
第十八條 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遵循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創新管理、改善服務的原則,節能評估和審查要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工作相結合,不得設立新的審批環節及收費項目,不得延長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時間。
第十九條 本辦法有效期為3年,本辦法自2010年4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