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偉文同志任區紀委監委駐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
幸芬同志任三和街道黨工委書記,不再擔任三和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黃妙玲同志任區教工委副書記,不再擔任區人社局副局長職務;
許文雄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區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黃小強同志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張淑萍同志任區人社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黨委副書記職務;
曾梓同志任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駐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
鐘新榮同志任區紀委監委駐區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不再擔任良井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職務;
郭恒亮同志任區紀委監委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組長,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駐區發展和改革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
林文凱同志任區紀委監委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
黃思冠同志任區紀委監委駐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
葉偉粦同志任區紀委監委駐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駐區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
李旭文同志任區紀委監委駐區發展和改革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駐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
劉偉東同志不再擔任三和街道黨工委書記職務;
黃志玲同志不再擔任區教工委副書記兼民辦學校黨委專職副書記職務;
練新軍同志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駐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
何煥斌同志任區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不再擔任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機關黨委書記職務;
周曉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不再擔任惠陽公路管理局局長職務;
葉遠青同志任惠陽公路管理局局長,不再擔任區住建局副局長職務;
劉偉君同志任區住建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區住建局總建筑師職務;
溫偉新同志任區城管執法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區住建局副局長職務;
蔡義文同志不再擔任區住建局總工程師職務;
吳鋼堅同志任區水利工程技術中心主任;
郭海強同志不再擔任區衛生監督所所長職務;
黃迪偉同志不再擔任區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機關黨委書記職務。
張尤祝同志任沙田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不再擔任淡水街道黨工委委員職務;
黃小鋒同志任三和街道辦主任;
楊映波同志任淡水街道黨工委委員、副主任,不再擔任沙田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職務;
李志傳同志任淡水街道辦副主任;
吳志健同志任淡水街道黨工委委員;
黃舉南同志任秋長街道黨工委委員;
石文鋒同志任秋長街道辦副主任,不再擔任區司法和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李勤同志任三和街道黨工委委員;
曾創成同志任新圩鎮副鎮長;
賴婕妤同志任鎮隆鎮黨委委員;
葉偉祥同志任鎮隆鎮黨委委員;
劉敏杰同志任鎮隆鎮副鎮長,不再擔任鎮隆鎮黨委委員職務;
劉小慧同志任平潭鎮黨委副書記,不再擔任永湖鎮副鎮長職務;
黃文聰同志任永湖鎮黨委副書記,不再擔任淡水街道辦副主任職務;
呂志同志任永湖鎮副鎮長;
張小龍同志任良井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不再擔任沙田鎮副鎮長職務;
張劍飛同志任良井鎮黨委委員;
鄭海濤同志任良井鎮黨委委員,不再擔任良井鎮副鎮長職務;
陳海波同志任良井鎮副鎮長,不再擔任良井鎮黨委委員職務;
吳釗鈞同志任平潭鎮副鎮長;
呂露雯同志任平潭鎮黨委委員;
陳耀同志任平潭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董國平同志不再擔任平潭鎮人大副主席職務;
張文鋒同志任平潭鎮人大副主席,不再擔任良井鎮黨委委員職務;
嚴志鵬同志任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平潭鎮黨委副書記職務;
劉學燕同志不再擔任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機關黨委副書記職務;
張惠生同志不再擔任新圩鎮黨委委員職務;
羅錕同志任區政協提案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黃春容同志兼任區檔案局局長;
蔡錦錢同志不再擔任區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歐有明同志任區中山中學校長,不再擔任區職業技術學校校長職務;
徐仕忠同志任區職業技術學校校長,不再擔任區第一中學校長職務;
黃錫興同志不再擔任區中山中學校長職務。
葉慧蓮同志任區科協主席,不再擔任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職務;
林慶財同志不再擔任區科協主席職務;
葉曉斌同志任區審計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職務;
邱賀玲同志任區委第二巡察組組長,不再擔任區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職務;
劉桂榮同志任區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
文承志同志任區紀委監委宣傳調研室主任;
許惠考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永湖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
曾越斌同志任區教師發展中心主任,不再擔任區教育考試中心主任職務;
楊水桂同志不再擔任惠陽教師進修學校校長職務;
葉炳芬同志不再擔任惠陽教師進修學校副校長職務;
鐘薇薇同志任區安全生產教育訓練中心主任;
文志勇同志任區城市更新事務中心主任,不再擔任區征地和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職務;
田錦芳同志任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國資事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喬桂榮同志任區國資事務中心副主任;
楊鎮華同志兼任派駐區城投公司財務總監;
練國賢同志任區融媒體中心主任;
張國雄同志任區融媒體中心副主任;
曹桂平同志任區融媒體中心副主任;
鄒燕群同志任區融媒體中心副主任;
林勇同志任區融媒體中心副主任;
張一得同志任區融媒體中心副主任;
葉東同志不再擔任區委第二巡察組組長職務;
潘偉雄同志不再擔任區法院新圩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陶海雁同志任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國資事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張登洋同志任團區委副書記;
盧曉慧同志任區國資事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副主任職務;
李永東同志不再擔任惠陽公證處主任職務。
陶利威同志任區文明工作事務中心副主任;
董惠華同志任區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不再擔任區文明城市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林錦成同志任區文明工作事務中心主任;
林勇賓同志任區食品藥品業務技能培訓中心主任,不再擔任區文明城市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葉欽南同志任區住建局副局長;
袁愛紅同志任區收費管理總站站長;
黃碧龍同志任區衛生監督所所長;
游惠玲同志任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室主任;
陳程同志任區電子監察中心主任;
古幸福同志任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魏榮坤同志任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張慶豐同志任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接待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魯成存同志任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葉健平同志任區外商投資服務中心主任,不再擔任區食品藥品業務技能培訓中心主任職務;
黃曉華同志任區接待服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外商投資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秦藍同志任葉挺紀念館館長,不再擔任區文聯主席職務;
鐘秋紅同志任葉挺紀念館副館長;
葉志光同志不再擔任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
徐春媚同志不再擔任區電子監察中心主任職務;
翁偉麗同志任區市政和代建事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不再擔任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主任、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劉健強同志任區市政和代建事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張友勝同志任區市政和代建事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徐巧玲同志任區市政和代建事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楊文雕同志任區市政和代建事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代建項目中心副主任職務;
方廣聰同志任區市政和代建事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代建項目中心副主任職務;
張衛明同志任區市政和代建事務中心總工程師,不再擔任區代建項目中心總工程師職務;
祝麗華同志任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副主任職務;
朱偉彪同志任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副主任職務;
張輝卡同志任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不再擔任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副主任職務;
肖文榮同志任區口岸辦專職副主任;
曹亮同志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專職副局長;
鐘耀輝同志任區總工會副主席,不再擔任區口岸辦專職副主任職務;
李永紅同志任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區人防辦專職副主任職務;
黃生平同志任區人防辦專職副主任,不再擔任區總工會副主席職務;
鐘藍梅同志任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劉蓉萍同志任區發展個體私營經濟辦公室主任;
李思婷同志任區文明工作事務中心副主任;
趙陽同志任區公安分局白云坑派出所所長;
韋桂松同志任區公安分局新圩派出所教導員;
周熙鵬同志任區公安分局秋長派出所教導員;
陳志新同志任區公安分局淡水派出所教導員;
劉方彪同志任區公安分局白云坑派出所教導員,不再擔任區公安分局新圩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陳惠忠同志不再擔任區公安分局白云坑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黃云平同志不再擔任惠陽高級中學副校長職務;
史景林同志不再擔任惠陽高級中學副校長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