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陽區法治政府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安排,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為實現惠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穩法治政府建設責任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科學性、人民性、實踐性貫穿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全領域。推動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點學習內容,并納入區委黨校重點課程。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區委黨校主體班次7期,培訓人數421人。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區委書記、區長多次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并對行政訴訟案件“雙下降”、規范涉企執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等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批示,著力解決法治政府建設突出問題。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六屆區委第131次常委會會議、六屆99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分別審議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區人大常委會,并向社會公開。全區各鎮(街道)、各政府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經本單位黨委(黨組)會議審議后及時向社會公開。完善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機制,將依法行政情況納入區綜合考評內容,壓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印發《中共惠州市惠陽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依法行政(執法)協調小組協調研判會議工作機制》,調整充實依法行政(執法)協調小組成員,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進一步健全。
(三)強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設。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制定《惠陽區2025年領導干部學法計劃》,區政府常務會議開展會前學法4次,開展領導干部法治專題講座2次、庭審觀摩1次,發揮“關鍵少數”帶頭學法用法示范作用。
二、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效能
(一)嚴格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我區作為廣東省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工作先行試點地區之一,順利完成了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編制工作,為基層各項職責的精準落地提供了堅實的機制保障。進一步優化政府工作部門職能體系,加強權責清單標準化建設,印發《惠陽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能清單及數字資源清單梳理工作方案》在全區22個政府工作部門中全面開展職能事項梳理工作,目前對清單初稿進行合法性審查。開展區級“惠民速辦”民生訴求事項職責清單編制工作,印發《惠州市惠陽區“惠民速辦”民生訴求事項職責清單》,共涉及2201項事項,進一步厘清職責邊界、壓實主體責任。
(二)大力提升政務服務效能。縱深推進政務服務向鎮(街道)延伸,印發《惠陽區鎮(街道)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推動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更加便民利企。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集成服務,完成31項“一件事”上線和17項線下服務事項。持續拓展“跨域通辦”服務,實現381項政務服務事項“全市通辦”、283項政務服務事項“跨域通辦”。“跨域通辦”覆蓋深圳全域,省內合作區域擴增至17個區縣,“跨省通辦”合作范圍涵蓋7個省份。全區政務服務自助機共投放164臺,可辦政務服務事項345項,2025年累計辦理業務10.22萬宗,惠及群眾5.49萬名。推動政務服務“主動辦”,目前實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失業保險金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等7項“主動辦”事項上線,向符合辦事條件的企業及群眾主動推送信息3.88萬次,由“企業群眾找政策”變為“政策找企業群眾”。
(三)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情況進行歸集排查,持續清理對本區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條件,完善企業遷移辦理操作規程,推動跨區遷移便利化。二是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抓好公平競爭審查,及時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存量政策,審查政策措施共16份。開展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依法查處虛假宣傳、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等一系列不正當競爭行為,檢查經營戶88戶,查處2宗不正當競爭案。三是深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對“企業不定向抽查”雙隨機任務中落實風險分級分類,在部門雙隨機檢查的其他26項任務中,加大按信用風險等級隨機抽選檢查對象任務的工作占比。構建信用聯合獎懲機制,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市場氛圍。
(四)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一是加強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引育。組建?專業化涉外服務團隊,依托律師事務所建成涉外法律服務工作聯絡站3個,培養骨干律師15名,引進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1名,進一步夯實涉外法律服務基礎。二是探索建立涉外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律師團隊赴香港就大灣區法律合作平臺建設開展洽談,著力打通跨境法律服務協作壁壘,為涉外主體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保障。組織企業參加“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控培訓”,指導中小微企業提升海外糾紛應對能力。
三、堅持依法行政,夯實法治政府建設根基
(一)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制度。審查規范性文件15件次,印發區政府規范性文件3件,均按要求報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印發部門規范性文件5件。二是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全年開展2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全區現行32件規范性文件,避免出現“文件過時”“規定沖突”等問題,有效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二)規范依法決策程序。一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實行目錄清單化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年度目錄按規定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眾公布,審查重大行政決策3件。二是嚴把法律關。聚焦政府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建設等關鍵領域,全面開展合法性審查,累計審查各類文件997件;選聘4位專職律師擔任區政府法律顧問,對重大政府合同、決策等重要涉法事務出具審查意見79份,確保各項工作依法依規推進。
(三)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一是深化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對鎮街履職事項清單中執法職權部分進行差異化調整,保留執法職權42項至56項不等。強化鎮(街道)執法力量,印發《惠陽區“區編鎮用”實施工作方案》,統籌全區100名事業編制人員下沉鎮(街道)。推進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對平潭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進行場所規范化建設,開展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督導檢查,進一步推進我區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工作。二是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區各執法部門應用省一體化行政執法平臺辦理執法案件。推進檢查事項公示,33個執法單位開展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公示4574項。落實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組織2批次216人參加綜合法律知識網上培訓及考試,辦理執法證審核344人次,完成執法證申領(換領)146張,持續把好人員資格“入口關”。全面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專業素養,組織2批144名執法人員參加行政執法業務培訓。三是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建立聯合執法機制,應急、消防等部門對348家工貿企業進行聯合執法,為企業排查、指導整改安全隱患3310項,全區行政執法檢查案件數量7527宗,較2024年(12184宗)下降38.2%。其中應急管理、城鄉建設、消防等檢查量較大領域涉企檢查數量同比下降42.8%、76.6%、52.1%,對企業生產經營的打擾大幅減少。積極運用“粵商通”實施非現場執法,辦理案件286宗。探索分級分類監管,有效提升監管精準度,如職業衛生領域行政檢查頻次僅為2024年檢查總量的20%。制定全區減免責清單工作方案,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11個重點領域擴容“減免罰清單”。推行“首違免罰”“觀察期”制度,探索“零扣押”辦案模式,鼓勵企業主動改正違法行為,今年我區涉企罰款金額2725.56萬元,同比下降26.5%,累計對6類22項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實施免罰,惠及市場主體85家次,為企業減免處罰1579.22萬元,退還群眾財物12萬元,有效減輕企業群眾負擔,增強市場信心。
(四)加強行政復議應訴。一是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2025年辦理行政復議申請794宗(受理案件509宗,受理前撤回138宗、不予受理147宗),受理案件中審結數430宗,其中撤銷23宗、確認違法22宗、責令履行6宗,直接糾錯率為11.86%。積極推行“行政復議+調解”柔性治理,成功調解和解202宗,調解和解率達35.56%。強化涉企行政爭議化解,深入實施涉企容缺受理機制,受理涉企復議案件119宗,直接糾錯8宗、調解26宗。圍繞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處罰等爭議高發的領域編制典型案例,推動實現個案糾錯與促進依法行 政有機結合。二是提升應訴工作質效。以區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96宗,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實現常態化,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實行一案一剖析機制,召開行政訴訟敗訴案件剖析會,開展行政案件訴前調解229宗,促進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加強源頭治理,召開鎮(街道)行政訴訟案件調解工作專題會議,印發《關于鎮街行政訴訟案件調解工作的分工方案》,建立“領導包案化解”機制,通過“一案一策”、動態銷號、專人跟辦等閉環管理舉措,推動鎮(街道)行政訴訟發案量及敗訴率實現“雙下降”。法院交辦我區的31宗案件中,成功化解30宗(其中勝訴26宗、調解成功4宗),敗訴1宗,成功化解率為96.77%。
四、規范權力運行,筑牢法治政府建設底線
堅持把接受監督作為規范行政行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全方位構建多元監督格局,確保權力運行公開透明、規范有序。一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嚴格落實政府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62件、政協提案80件,代表委員滿意率為100%。二是主動接受司法監督。嚴格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及時辦理回復司法建議、檢察建議,收到司法建議11份、社會治理檢察建議10份,已按時回復18份,其余3份正在按程序辦理中。三是積極接受群眾監督,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全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89宗,上年度結轉122宗,已辦結1162宗,其余49宗正在辦理中。四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成立惠陽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協調處置執法爭議問題16宗。開展涉企行政執法評查,近三年評查涉企行政執法案卷215宗,排查規范性問題127個,以查促改提升執法水平。拓寬社會監督渠道,確定13家企業作為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選任12名社會代表性廣的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將監督觸角向執法一線延伸。線上發布征集公告+線下走訪70余家不同規模、行業代表企業,“雙線并進”深入排查涉企執法問題,累計收集涉企執法問題509個,針對發現的問題,制發督查建議書、轉辦函等文書19份,推動完成問題整改509個,整改率達100%;向區紀委監委移送問題線索25條,推動全區建立長效機制40個。
我區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水平仍需提升,優質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仍顯不足,全民學法守法用法氛圍仍需進一步加強,部分領導干部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時代要求尚有差距等。
2025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規劃謀篇布局之年。下來,惠陽區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二個堅持”,全面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全面提升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切實發揮好“關鍵少數”的重大作用。深入實施公共法律服務規范提升行動,推動服務便捷化、智能化。運用好新媒體普法平臺,提高法治傳播的時效性和覆蓋面,拓展互動式普法,增強公眾的參與感和互動性,探索視覺化普法,提高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堅持注重實效,立足基層行政執法實際,著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問責,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防止不作為亂作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專此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