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府告〔2025〕104號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西枝江
主要支流淡水河排水防災減災項目
(二期)深惠交界至外環路段
征收土地預公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白沙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邊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曾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大湖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高澳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上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李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澳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謝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水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門坪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邊水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橋頭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樓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榕樹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合興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下巷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老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龍合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黃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曾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大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周肖屋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擬征收土地用于廣東省西枝江主要支流淡水河排水防災減災項目(二期)深惠交界至外環路段工程建設。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擬征收位于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西湖村、新塘村地段的集體土地(詳見公告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99.1238公頃(1486.857畝)。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4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4日,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被征地四至范圍圖〔廣東省西枝江主要支流淡水河排水防災減災項目(二期)深惠交界至外環路段〕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