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服務采購公告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擬向社會采購勞務服務,協助開展工作,歡迎符合條件的服務商積極參加。有關情況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值班勞務服務采購項目。
(二)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預算金額:30.5萬元。
(四)服務期限:1年;全年365天(包括節假日)。
(五)服務內容:協助總值班室開展相關工作,主要工作任務包括:
1.協助做好24小時值班工作。當班期間需堅守工作崗位,接聽區內外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市民等的來電,接收政務辦公平臺、政務郵箱、粵政易等的文件、信息,及時向公職人員報告重要、緊急情況,記錄值班日志、收發文電登記等工作臺賬。
2.協助公職人員辦理文電。包括對外提供辦事咨詢與指引,起草辦理意見及有關工作簡報、表格,呈閱呈批、發送政務文件與信息,派送紙質材料等;
3.協助公職人員協調處理緊急政務。包括聯系區委、區政府各工作部門與各鎮街道,開展獲取信息、跟蹤事務、督查督辦、反饋情況等工作。
4.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如未能準時到達崗位,前班人員必須留守崗位,確保總值班室24小時聯絡暢通,嚴禁出現無人在崗情況。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提供本次采購服務需求的能力。
(三)不存在被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情形。
三、報名材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企業信用報告。
(三)企業納稅證明。
(四)無關聯企業參與報價承諾書。
(五)提供本項目的服務方案。
以上證明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后遞交。
四、公告時間: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17時30分。
五、申報材料遞交及截止時間
申報單位請于2025年8月1日17時30分前將申報材料按要求遞交至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金惠大道5號區行政中心工信局辦公樓104辦公室(郵寄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申報材料須用信封密封并貼上封條,封條上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信封上須注明“申報勞務服務項目”字樣和申報單位名稱。逾期不予受理。
我單位將在提出申報的供應商中,根據符合采購需求、人員力量和服務水平等進行綜合打分評審,按綜合得分最高者擇優選擇服務商。
聯系人:劉先生;聯系電話:3370239,13928312260。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