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選取項目名稱:惠州市惠陽區高質量發展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評估服務
公開選取單位:惠州市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一、資質要求
1.已在中國境內注冊,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且經營范圍必須滿足本次公開選取范圍。
2.具備財政部或各省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質,并已入駐廣東省人民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惠州市惠陽區高質量發展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評估服務。
2.項目地點:惠陽區。
3.項目概況:采購第三方服務機構協助開展惠州市惠陽區高質量發展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資產評估服務,項目經初步估算總投資約10億元(最終以可行性論證報告,資產評估報告、項目實施方案等經區委常委會會議通過為準)。
4.服務金額:《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資產評估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0〕142 號)計取。暫定價格為27.05萬元,實際以最終結算審定為準。
5.項目資金情況:由惠州市惠陽區高質量發展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中標者承擔本項目評估費用。
6.選取方式:直接選取。
三、公開選取范圍及工作內容
1.公開遴選范圍:具備財政部或各省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明,并已入駐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
2.服務內容: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專業規范要求對本項目開展評估工作,并出具評估報告。
四、工期、成果、服務要求
(一)工期要求
中選機構須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展服務工作,自收到選取單位提供所需基本資料后的7天內完成全部評估工作并提交全部評估成果。
(二)成果及質量要求
1.按照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完成工作。
2.成果必須符合國家先行有關規范要求,并提供所有文字和圖表等的紙質及電子文件。
(三)服務承諾
1.為確保服務質量及與選取單位溝通聯絡,中選人須設置專職主管,負責對本項目的服務范圍、服務質量的檢查監督及與公開選取單位日常業務聯系。
2.中選人須主動接受公開選取單位的指導、檢查、監督及協調。
3.后續服務期限:至服務成果驗收通過為止。
五、其他要求
1.公開選取單位提供已有的部分資料,其余評估所需的基礎資料由中選人組織調查采集,必要時公開選取單位可提供協助。
2.合同期內如發生人身安全及其他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補償均由中選人負責。
3.確定中選人后,合同須按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審定。
六、中選人資格的取消及重新選取中選人
需報名的相關機構,務必做好計劃安排,準備好相關材料。中選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將直接取消中選人的資格,將中選人列入“黑名單”,并按本需求書重新遴選中選人。
1.中選機構擅自放棄中選結果。
2.超出公告及需求書范圍,擅自提高服務收費或變相要求業主單位增加服務費用的。
3.中介服務機構中選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采購公告及需求書的要求安排專責人員與業主單位接洽。
4.中選機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務時間完成服務。
5.中選機構未按業務規范提供服務,服務質量不達標。
七、聯絡方式
聯系人:高琦英
聯系電話:0752-3369783
惠州市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