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存量房交易中買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交易安全,近日,省自然資源廳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3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行存量房交易實施不動產預告登記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省部署推行存量房交易實施不動產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是為了保障將來物權的實現而設立的一種登記制度,推行預告登記制度,是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的具體舉措,是從源頭上防范“一房二賣”“先賣后抵”等風險的重要措施。
《通知》明確了以下要求:一是深化交易登記協同。買賣雙方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可將不動產登記預告登記相關條款納入買賣合同,并按約定依法申請辦理房屋(含存量房)預告登記,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完成房屋交易網簽后,自動申請房屋(含存量房)預告登記。二是優化預告登記服務。各地要結合數字政府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充分應用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電子證照應用,優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間,實現預告登記網上辦、智能辦和零跑腿。已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預告登記轉本登記時,不再重復收取材料。三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要充分宣傳預告登記政策,讓社會普遍知曉,積極引導買賣雙方主動申請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或抵押預告登記,核發《不動產登記證明》。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將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與抵押預告登記合并辦理,可以將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轉本登記與抵押預告登記轉本登記合并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