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惠陽區委書記譚星海主持召開第六次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傳達學習《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試行)》文件精神,聽取惠陽區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及省級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重點任務,區委領導班子,相關單位、各(鎮)街主要負責同志參加。
會議指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的印發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對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規定》核心要義。全區上下要深刻領會“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核心要求,切實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強的責任擔當,切實抓好我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二要堅持問題導向,高標準推進問題整改。針對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問題進一步明確清單時限,落實閉環整改。同時,充分發揮區環委辦牽頭統籌作用,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生態環境問題發生。三要強化系統思維,形成統籌合力。以“十五五”規劃為契機,強化多領域、跨部門協調聯動,做好系統謀劃,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打造海綿城市、韌性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