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的就業工作,進一步完善就業見習制度,開辟用人單位和就業青年雙向選擇的綠色通道,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實現就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現將我區就業見習基地項目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評審對象
在惠陽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事業單位(區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除外)或在惠陽區登記注冊的企業單位(企事業單位含民辦非企業:幼兒園、學校、醫院等)。
二、申報條件
在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事業單位或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可申請設立為就業見習基地:
(1)符合當地產業導向且具有一定發展潛力,企業規模達到中型以上,生產經營正常,管理規范;
(2)有專設的人事勞資管理機構,能根據需要,在見習期間為見習畢業生安排指導人員和管理人員;
(3)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設施;
(4)能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每年能提供20個以上技術含量高、專業性強的見習工作崗位,每個工作崗位見習時間為3-6個月,且見習崗位數量不超過企業在崗職工人數的10%,并能按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見習人員。
三、評審辦法
本次評審,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面向社會,公開進行。
四、申報材料
符合條件的單位向惠陽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資料:
(1)《惠陽區就業見習基地認定表》(附件1)
(2)企業營業證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審核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審核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4)見習崗位名稱、見習數量、見習期限、條件要求等;
(5)見習基地的培訓條件及師資情況說明;
(6)見習基地及見習畢業生管理辦法。
五、評審程序
(一)單位申報
申請參加評審的單位,持《惠陽區就業見習基地認定表》等相關材料(各一份)于2021年4月19日前向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惠陽區淡水上湖東街24號區人社局三樓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752-3363717)。
(二)初審
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接到單位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審核完畢,符合條件的報惠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三)組建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由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及區教育局等工作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7人以上的單數。
(四)召開評審會議
申報單位向評審委員會陳述本單位的基本情況,評審委員會按評審標準對申報單位綜合評審、量化打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符合條件的見習單位
評審委員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見習基地建設任務,依申報單位在評審中的排序,確定符合條件的見習單位名單。
(六)重大事項研究會審定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局務會議,對符合條件的見習單位予以審定。
(七)結果公示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審定的見習單位名單在網上(惠陽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示。
(八)授牌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已確定的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予以授牌,享受規定的補貼(根據粵人社規〔2020〕23號文件,見習補貼標準775元/人/月,補貼不超過12個月;見習留用補貼標準是一次性3000元/人),同時上報惠州市和省人社部門備案。
附件:惠陽區就業見習基地認定表
惠州市惠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