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線單位:惠陽區應急管理局
上線人員:惠陽區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許偉浩
上線時間:2021年8月24日
8月24日上午,惠陽區應急管理局局長許偉浩做客惠陽廣播電臺“行風熱線”節目,就群眾關心的安全生產、防災減災領域熱點問題及機關作風建設等問題接受聽眾咨詢。節目過程中,現場接聽群眾來電11個,并現場答復。具體情況如下:
問題一:(劉先生來電)臺風季節,上下班如何安全出行?
答:近段時間,極端天氣頻繁,我區也常常在午后有短時強風和暴雨,您這個問題非常及時,借此也向廣大市民朋友提醒:暴雨期間,如果是步行的,要做到如下幾方面:避開落地廣告牌、變壓器、電線桿等危險區域;遠離臨時圍墻及建在山坡上的圍墻;同時不要貿然涉水前行,警惕井蓋、下水道、排污井等,若發現路面有漩渦,一定要繞行。如果是駕車的,也要做好下面幾點:出門前先檢查發動機蓋和車門的封閉情況及雨刮器、制動器狀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雨天開車要降低車速、保持車距,能見度低時可以打開防霧燈。如果在涉水行駕中熄火,應在水位還未完全漲上來前快速撤離,千萬不要在車內等待救援,以免水位過高時電動門窗自動鎖定,危及人身安全。路面積水不超過半個車輪時,一般可正常通過,但要放慢車速,謹防車速過快致發動機進水而熄火。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問題二:(楊先生來電)易澇點需注意什么?
答:首先要關注預警,提前防護。具體做法就是注意接收氣象等政府部門發布的暴雨和積水預警信息;地勢低洼的小區、商場車庫等提前做好防護措施,可用門板、沙袋等筑起擋水壩。其次是避難到高處。按就近、方便的原則,往高處避險,住高層的,可以上樓,沒有的要及時轉移到安全的地方。第三是遠離用電設備,避免因設施漏電引發危險;如果遇到斷裂的電線搭在地上的積水中,要迅速遠離。家中如果進水,應及時切斷電源、煤氣;第四是注意看警示標志,不要在有積水的道路上行走,注意路邊的安全警示標志,不要靠近有漩渦的地方,防止跌入缺失了井蓋的深井、地坑等危險區域。開車要注意把車停在地勢高的地方;通過積水道路時注意看警示標志,勿冒險涉水,水深未知路段應下車探索或繞行,不可盲目強制通行。進入漫水區前,注意與前車保持車距,以防涌浪及帶起的水花進入發動機,造成車輛熄火。如果車在深水中熄火,不要啟動車輛防止發動機進水;當汽車處積水進一步加深時,要及時逃生。第五是家中常備內澇防用品,如手機收音機,可以幫助我們接收天氣洪澇預警信息。哨子,是我們求救的工具。手電,可以幫助我們晚上安分撤離。救生衣和救生圈,是防止溺水的保護工具。
問題三:(黃先生來電)加油能接打電話嗎?
答:感謝您的提問,這位司機朋友,經營汽油等易燃易爆品的加油站屬于高危行業。汽油在空氣中的濃度超過1.3%至6%,遇到靜電、明火極易發生爆炸。如果是夏天,由于溫度高,汽油揮發快,發生爆炸的幾率更大。接打手機時,電鍵接通的一瞬間會產生靜電火花,如果空氣中的汽油超過了一定的濃度極限,遇到靜電火花就可能發生爆炸。
問題四:(劉先生來電)我想銷售一些油漆類化工產品,供貨商說不是?;?,是否可以不辦理?;吩S可手續?
答:您好,您這個問題很好,具有代表性。一種化工產品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議你查閱《危險化學品目錄》,目錄有的,屬于危險化學品,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沒有的,應當向供貨商索要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報告,沒有鑒定報告的,需要進行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經鑒定屬于危化品的,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手續;經鑒定不屬于?;返?,不需要辦理?;方洜I許可手續。對確定屬于危險化學品的,還需要查驗供貨商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等相關手續,以防上當受騙。
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機構可以登錄國家應急管理宣教網查詢,直接百度搜索“國家應急管理宣教網”,該網站原來是由國家安監總局宣傳教育中心創建的,2002年7月經中編辦批準成立,2018年12月,正式更名為應急管理部宣傳教育中心。
問題五:(李先生來電)我的電工證快過期了?要到哪里年審?
答:感謝您的提問,這個問題大家比較關注,近期也有不少朋友打電話到我局咨詢。電工證到期前60日申請年審。依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30號令)、《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44號令)、《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可以承擔安全培訓工作,我市現有42家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您可登錄:“惠陽區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通知公告”欄目查詢我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相關信息,選取任一家具備電工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報名年審,或撥打我們安全生產教育訓練中心電話:0752-3390191咨詢。
問題六:(王先生來電)你好,我是企業人員,想咨詢了解企業應急預案需不需要備案?(直復)
答:你的企業是從事哪方面的?
王先生:我所在的企業是建筑行業,上班人數約50來人左右。
答:首先,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是需要備案的。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的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王先生:那我要到哪里去備案?需要帶什么材料呢?
答: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建議你到住建部門開展備案工作。預案備案要帶齊4份材料,分別是預案備案申請表、預案的專家評審意見、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還有預案文本及電子檔到有關部門報備。
另外,我在這里講一下,企業預案一般可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以及現場處置方案。主要是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有關標準和規定去全面分析、評估你企業的危險源狀況,還有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并且要專家評估。
最后也再一次感謝你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支持。謝謝。請問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嗎?
問題七:(李女士來電)我是一家企業負責人,這段時間都看到惠陽區應急管理局關于新《安全生產法》宣傳資料,請問新《安全生產法》增加什么內容和亮點?(直復)
答:2021年6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將于9月1日實施。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制定,經歷了2009、2014和2021年三次修改,對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完善了保障廣大職工群眾安全健康的制度設計,明確了高危行業保障職工安全健康的新制度、新要求,強化了責任主體保障職工安全健康的新體系、新機制,將成為保障職工職業安全健康權益的利器。
新法主要新增加堅持黨的領導、全員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高危行業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安全生產公益訴訟制度,將新興業態納入安全生產監管范圍,填補了一些安全生產治理漏洞,尤其加大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如引入按日連續處罰機制、累加處罰機制和加倍處罰機制,實施行政處罰最高可以達到一億元。
問題八:(葉先生來電)開辦涂料廠如何辦理?
答: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第十一條的規定,開辦一家涂料廠需要建設在化工園區,化工園區外嚴禁新建涂料等化工廠。我區規劃有一個化工園區—鴻海新材料產業園區。基本流程是這樣的:選址在鴻海化工園區,完成買地、立項、報建、竣工等相關許可,辦理?;钒踩a許可證,就可以了。你還有哪些不清楚的嗎?
問題九:(朱先生來電)我公司由于存在嚴重違法行為,被納入安全生產聯合懲戒“黑名單”了,如何申請移出“黑名單”?(直復)
答:根據《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的實施辦法》有關規定,“黑名單”管理期限為1年,“黑名單”管理期滿,被懲戒對象須在期滿前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含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提出移出申請,經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核驗收,報應急管理部嚴格審核后予以移出。同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也可以在“信用惠州”網站查詢。
問題十:(陳先生來電)我在惠陽鎮隆投資建了一家木材加工廠,我是主要負責人,請問我需要做哪些安全生產工作,或者注意哪些東西?(直復)
答: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你需要履行有關職責,譬如建立健全責任制、制定制度和規程、強化教育培訓、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等7項工作。同時聘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協助你落實上述7項工作。你公司具體涉及哪些危險因素?譬如是否使用油漆、天那水等危險化學品、粉塵涉爆等。
聽眾:我公司噴涂時會用到一些油漆、天那水,鋸木頭的時候有木渣,不知道算不算粉塵涉爆?
答:是的,木屑屬于可燃物,與空氣混合遇明火極易誘發粉塵爆炸。油漆、天那水等危險化學品要儲存在甲類倉庫,并落實防曬、通風、可燃氣體監測等安全措施。同時強化日常巡查檢查。如果沒有相關的倉庫,可以在車間臨時存放,但要控制總量不超過當班使用量,同樣要落實防曬、通風、可燃氣體監測等安全措施。對于涉及木屑等粉塵爆炸的地方,要按照《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要求,設置除塵防爆系統,建立除塵系統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清理、維修,確保正常運行。
另外,要強化用電和機械安全管理,注意電氣線路老化、機械設備帶病運行、人員違規作業等。
問題十一:(鄧先生來電)您好,許局長,我遇到一個比較難辦的事情,老板安排我去做電焊,我是沒有特種作業證的,但是老板安排的我又不得不做,遇到這個問題我應該怎么辦?
答:感謝您的提問,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果你的老板強制你去做就會涉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是違法行為,你有權拒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規定: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您還可以撥打我們的舉報投訴熱線3362119來反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