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依據
為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可及,使人民群眾的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根據《惠州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惠府〔2017〕157號)精神
,
制定
《
惠州市惠陽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
二、文件的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落實政府領導、保障、管理、監督責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為突破口,加大財政投入,優化資源配置,補齊醫療衛生短板,促進城鄉區域醫療衛生均衡發展。強化醫藥衛生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協同性、連續性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等基礎性制度,健全組織領導、財政投入、價格形成、人事薪酬、人才隊伍和信息化等保障機制,統籌推進各項改革。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層醫療衛生補短板任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站全面達標,區級公立醫院“龍頭”作用明顯強化,分級診療制度全面建立。基本實現醫藥衛生服務體系現代化、運行科學化、監管法制化和基本醫療保險一體化,健康服務業發展實現預定目標,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進一步完善,人民群眾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全民共建共享。
三、文件的重點任務
《方案》明確了32項重點任務,涉及整合區域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建立科學合理的分級診療制度,全面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全民醫療保障制度,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強化全行業監管,運行保障機制等方面內容。
四、文件實施的保障措施
為使《方案》得到順利實施,明確了加強指導考核和政策宣傳等2項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