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據中央、省、市、區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實施意見、實施方案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的任務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拓展經營服務領域,提升為農服務綜合能力。建設為農服務綜合平臺,完善農資現代經營服務網絡,培育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完善農產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
二是推進基層社改造重組,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按照強化合作、農民參與、為農服務的要求,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基層改造,規范基層社人財物管理,強化基層社合作經濟組織屬性,加快把基層社辦成規范化、以農民社員為主體的合作社,實現農民得實惠、基層社得到發展的雙贏。
三是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要求,加快轉變聯合社職能,創新社有資產監管模式,強化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建立雙向考核評價機制,切實理順社企關系,有效密切層級聯系,加快構建聯合社機關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