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妥善、徹底解決我區歷史征地留用地遺留問題,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辦法(試行)》(粵府辦〔2009〕4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高效開發利用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20〕4號)、《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實施辦法》(惠府辦〔2023〕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惠陽實際,我局擬定了《惠州市惠陽區歷史征地留用地問題的處理意見(征求意見稿)》。該《處理意見》已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10日通過“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公示欄、惠州市惠陽區土地儲備中心公示欄等方式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截至2023年12月10日,公示期間我局收到公眾提交的意見1條。現將征求公眾意見結果予以公示。
附件:《惠州市惠陽區歷史征地留用地問題的處理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匯總表
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
2023年12月29日
《惠州市惠陽區歷史征地留用地問題的處理意見
(征求意見稿)》意見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