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惠州市惠陽區土地儲備管理暫行辦法》(惠陽府辦〔2019〕11號)已過期失效,為落實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防范風險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土地儲備管理,促進集約用地,促進全區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規〔2017〕17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我局擬訂了《惠州市惠陽區土地儲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該《暫行辦法》已于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9日通過“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截至2022年12月9日,公示期間我局收到公眾提交的意見1條。現將征求公眾意見結果予以公示。
《惠州市惠陽區土地儲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匯總表
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
2022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