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的實施細則》、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轉發〈惠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惠市發改價〔2018〕38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我局制定了《關于惠陽區2020年智慧停車場收費標準(擬定方案)》,該稿已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0日通過“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各界再次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期間我局共收到1條公眾提交的意見。
特此公示。
關于惠陽區2020年智慧停車場收費標準(擬定方案)征求意見匯總表
單位 |
回復意見情況 |
采納情況 |
情況說明 |
黃先生 |
你好!我是惠陽區淡水市民,惠陽區2020年智慧停車場收費標準(擬定方案):1.首2小時及第二時段(22時至次日8時)均按5元/次/輛計費;第一時段(8時至22時)按1.5元/30分鐘/輛累加計費,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算;2.同一車輛在同一車場一個計費周期內連續停車或多次進出收費上限均為40元。這個再次征求意見與第一次征求意見的費用相差甚遠,這樣的收費是否合理,望政府為廣大市民多多考慮。 |
不采納 |
經我局召開價審會研究擬定方案事項,并組織區相關部門召開了磋商會,綜合各單位意見,主要調整:第二時段:22時至次日8時(5元/次/輛)調整為第二時段:22時至次日8時(10元/次/輛);連續24小時最高上限(28元/輛)調整為連續24小時最高上限(40元/輛)。調整方案是為了進一步提高惠陽區智慧停車場停車位周轉率,滿足大多數看病及接送病人看病的停車需求;以適當經濟手段合理引導機動車停放,統籌廣大車主短時停車及閑時停車的實際需求,為確保智慧停車場公共資源得以有效利用。同時提升停車管理水平,結合機械式停車場的運營特點,對擬定方案進行了調整,符合差異化定價實際。 |
惠州市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3日
附:關于再次征求《關于惠陽區2020年智慧停車場收費標準(擬定方案)》意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