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石文鋒
聯系電話: 0752-3500660(黨政綜合辦)
郵政編碼:516211
聯系郵箱:hyqshjd@huiyang.gov.cn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辦事處御和路行政大樓(三和廣場對面)
三和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研究決定街道黨的建設、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全面推進轄區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 設;加強街道黨工委自身建設和村(社區)黨組織建設,以及 其他隸屬街道黨工委的黨組織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
(三)統籌負責轄區公共服務工作,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教育文化、住房保障、便民服務政策,維護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退役軍人等合法權益。
(四)統籌負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綜合協調安全生產、食品安全、治安防范等工作;承擔應急、消防、防災減災等工作;承擔環境衛生管理職責。
(五)統籌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履行明確賦予、授權、委托的行政執法職責,組織協調轄區派駐機構及有關部門執法力量實行聯合執法。
(六)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指導、支持和幫助村(居)民委員會建立健全各項自治制度,提高基層自治水平;動員轄區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扶持培育、服務指導社區社會組織,指導監督社區業主委員會。
(七)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街道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等管理監督工作;負責村(社區)干部、社區工作者等管理監督工作;對區政府職能部門派出機構相關工作人員的任免、考核等提出意見。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和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設下列10個黨政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黨務政務公開、對外聯絡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各項任務的督查落實、績 效考核等工作;負責統戰、民族宗教、僑務工作;綜合協調政 協委員聯絡、人民武裝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車 輛、物業、食堂等后勤服務管理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大辦公室
承辦人大街道工委職責范圍內及常務委員會交辦人大街道工委工作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要點、總結、報告等材料;承辦人大街道工委召開的各種會議;做好代表履職學習、聯系代表和代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服務保障工作;做好聽取并反映代表和人民群眾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督促有關單位辦理代表和人民群眾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
負責所轄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推進基層治理等工作;負責干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員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發展黨員、黨代表聯絡等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等工作;綜合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村(社區)干部隊伍管理監督工作;對區政府職能部門派出機構相關工作人員的任免、考核等提出意見;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紀檢監察辦公室(與區監委派出監察組合署辦公)
承擔街道黨的紀律檢查、監察等有關工作;受理黨員領導干部和其他公職人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開展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等工作;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對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問題線索進行紀律審查并作出紀律處分決定或建議;根據管理權限,依法對管轄范圍內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對涉嫌職務違法問題可按權限啟動調查并提出政務處分建議;負責審計相關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
負責公共服務、黨群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體育、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殘疾人服務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救濟救助、擁軍優撫、老齡等社會事務工作;負責本街道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建立一窗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合運行政務服務制度;負責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負責黨務服務、志愿服務、創業服務等服務黨組織和黨員群眾工作;指導、監督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維護轄區社會穩定,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法制宣傳教育、人民調解等工作;組織開展突出矛盾糾紛和突出社會治安問題排查,協調有關部門調處和治理;負責依法治街和法治建設工作;協助落實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協助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協助開展國家安全、反邪教、反恐怖、禁毒等宣傳教育和其他相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協調、指導各單位、村(居)民委員會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落實網格化管理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
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綜合協調、制度制定、聯絡溝通、監督督促;根據上級授權或委托履行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生態保護、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城鄉管理、農業農村等行政執法部門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和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權、行政檢查權;負責加強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及時通過平臺反饋執法信息;負責匯總、分析并報告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情況;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復議、應訴等工作;負責統籌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力量,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經濟和建設辦公室(農業農村辦公室)
組織協調轄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企業投資咨詢、綜合協調、跟蹤落實等服務工作,推動經濟發展,增加村(居) 民收入;負責轄區統計、財務相關工作;負責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鄉道村道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征地拆遷等工作;指導、監督、服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組織開展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核,并綜合有關部門意見提出審批建議;指導、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組織轄區飼養動物單位和個人做好強制免疫工作;協助做好動物 疫病預防與控制、野生動物保護、河道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扶貧、鄉村振興、鄉村治理、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負責林業、移民有關工作;負責水土保持、河長制工作;負責所轄水利工程保護、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做好防汛抗洪抗旱和災后恢復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應急管理辦公室(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
負責制定轄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應急值守以及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報告,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知識的普及宣傳和應急演練;負責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能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負責轄區消防工作,加強消防組織建設,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工作;協助處理轄區環境污染事故及糾紛;負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城市管理辦公室(社區建設辦公室)
負責城市綜合管理和街容街貌、村容村貌整治維護等工作;負責轄區生活垃圾處理,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配合做好綠化美化、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負責村(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等工作;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