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址: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開城大道北9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聯系方式:0752-3821992
負責人姓名:嚴榮海
惠陽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是惠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惠陽區鄉村振興局牌子。
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執行有關“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承擔牽頭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組織擬定鄉村振興有關幫扶政策,組織開展幫扶協助工作,研究提出區級銜接財政推進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指導、監督資金使用,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推動農村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發展等職責。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扶貧相關職責相應調整。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規范性文件。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農業、水利投資管理。提出農業及水利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區級農業和水利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和水利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和水利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和水利投資項目。負責農業和水利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農村統計和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菜籃子工程工作。
(七)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八)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和漁政監督管理。
(九)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管理外來物種。
(十)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負責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本地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十二)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
(十五)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指導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執行節約用水政策和標準,擬訂節約用水配套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十七)負責水土保持、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擬訂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農村灌區骨干工程、澇區治理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及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農村水電站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緊緊圍繞抓好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各項工作,加快建設現代農業強區。
1.推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壓實各方責任,過渡期內保持有關幫扶政策、財政支持、項目安排總體穩定,項目資金相對獨立運行管理,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2.加強對全區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扎實推進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動農村產權規范流轉和交易,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拓展農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動實現共同富裕,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3.統籌推進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加強耕地種植用途管控,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樹立大食物觀,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實現農產品保數量、保質量、保多樣,保障食物供給安全。
4.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推動綠色、有機等優質農產品發展,建立地理標志農產品協同保護和產業培育體系,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
二、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政策法規與產業發展規劃股
(三)計劃財務股
(四)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
(五)鄉村振興股(區委農辦秘書股)
(六)鄉村社會事業促進股
(七)種植業管理股
(八)養殖業管理股
(九)農機和科教信息股
(十)水資源與河湖管理股
(十一)水利和農田工程建設管理股
(十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
(十三)黨建辦公室(人事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