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 系 人:林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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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惠陽區淡水街道辦金惠大道5號區政府大院。
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時,14:00-17:30時
一、職能配置
(一)貫徹執行有關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采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區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和財政決算,執行批準的財政預算。管理全區各項財政收支,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撥付和總預算會計工作。
(二)負責全區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監督管理“收支兩條線”工作。依法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彩票收益分配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財政性資金安排、撥付和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負責區政府委派財務總監的相關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政府債務管理工作,防范財政風險。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政資金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五)擬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各項經濟規范性文件。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政府調節、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建議。
(六)負責管理和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擬訂政府采購管理制度,管理和監督政府采購執行工作。
(七)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財會制度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建議,檢查、處理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負責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全區會計工作。
(八)制定財政干部教育計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信息工作。
(九)關于區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全區國有文化資產的配置、處置、收益、收繳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擔保等事項審批工作,負責全區國有文化資產清查、統計等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本系統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局機關文秘、督辦、機要、保密、檔案、信訪、財務、資產管理、提案議案、信息、宣傳、重要會務、政務公開、接待管理、掛點村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干部考核、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計劃生育、綜治維穩、安全生產、專業技術資格、出國(境)審批、離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工作。承擔機關黨建、宣傳、理論學習、思想政治、統戰、僑務、擁軍優屬、精神文明建設、評先評優等工作。指導工、青、婦工作。指導財政系統干部職工的培訓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
(二)法規監督股。負責監督財稅法規的貫徹執行。組織協調擬訂有關制度和實施辦法并監督執行。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財政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地方稅源調查有關工作。負責依法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局內部審計工作和對財政審計的協調工作。
(三)預算股。承擔區中長期財政規劃擬訂工作。承擔年度區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編制工作。承擔區級財力管理工作。承擔區財政與市財政結算工作。負責擬訂區對鎮(街道)財政管理體制方案。承擔區級項目庫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債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承擔全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四)國庫股。承擔區級財政資金調度、資金存放及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區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工作。承擔區級財政賬戶及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工作。承擔區級部門決算批復和指導公開工作。承擔國債兌付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匯總編制全區財政總決算及財政收支報表,負責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承擔財政支付和收付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
(五)行政政法股。承擔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區委政法委、區人大辦、區政協辦、群團組織和鎮(街道)等有關部門的預算審核、執行和監督工作。分析反饋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意見。牽頭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有關工作。承擔區安排的現役部隊、武裝警察部隊專項資金等方面經費管理事項。承擔社區組織運作相關經費的管理工作。協調配合提出有關收入分配和改革方案的建議事項。負責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采購及日常管理事務工作。擬訂相關經費管理制度。
(六)教科文股。承擔區教育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等有關部門的預算審核、執行和監督工作。分析反饋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負責體育彩票收益分配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教育、文化、體育等財政扶持規范性文件和相關經費管理制度。
(七)農業股。承擔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的預算審核、執行和監督工作。分析反饋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承擔村級基層組織運作相關經費的管理工作。擬訂財政支農規范性文件和相關經費管理制度。
(八)社會保障股。承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局等有關部門的預算審核、執行和監督工作。分析反饋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負責福利彩票收益分配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我區社會保險基金各險種繳費標準的測算工作。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收繳對賬、撥付等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相關經費管理制度。
(九)工貿外經發展股。負責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科技和投資促進局等有關部門預算的審核、執行和監督工作。分析反饋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承擔有關財政扶持企業發展、技術創新、信息化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投資基金的預算、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擬訂相關經費管理制度。
(十)經濟建設股。負責分管的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財政性資金預算安排。依據基本建設程序核撥資金。分析反饋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負責對分管政府投資項目財政性資金實施財務管理。負責審核、批復區級政府投資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擬訂政府投資項目的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國有建設單位執行財務會計制度。推廣和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融資管理有關工作。
(十一)基金與收費管理股。負責全區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制度的擬訂,承擔全區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監督管理“收支兩條線”工作。負責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土地盤整資金的安排和管理。參與研究財政資金綜合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提出有關建議。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核工作。
(十二)績效評價和資產管理股。承擔區級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區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承擔全區決算會計報表匯總和分析工作。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國有資產的有關規范性文件和制度,承擔全區國有資產的資產清查、統計報告、評估項目核準或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解、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工作。根據區車改管理部門核準的車輛保留數,核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指標。承擔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更新、過戶、注銷的初審工作。
(十三)會計股。承擔全區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準則、會計制度。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全區會計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指導鎮(街道)財政結算中心鎮級會計業務工作。負責審批發放會計代理記賬許可證工作。指導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建立和實施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
(一)惠州市惠陽區財政事務中心。1.協助開展全區非稅收入征繳工作,為相關單位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等財政財務規章制度,提供政策咨詢和服務保障。2.協助做好本區年度財政預算草案的編制工作和區級預算項目評審、預算績效評價工作。3.承擔財政票據管理、政府采購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等事務性工作。4.承擔區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內設財政綜合事務股、財政預算評審事務股、財政數據事務股、農村財務事務股、政府采購事務股、財政票據事務股等6個股室。
(二)惠州市惠陽區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配合財政部門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協助進行預算控制和用款計劃審核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的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全面反映財政支出情況,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支付信息材料;承擔財政支付和收付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系統維護;負責國債兌付資金管理的具體操作業務。
(三)惠州市惠陽區工程預結算中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承擔區級財政性資金項目的工程預、結算審核工作;承擔區級財政性資金投資工程項目招投標控制價的審查工作。
(四)惠州市惠陽區政府金融債務事務中心。為全區金融工作事務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擬定全區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做好全區政府各類債務統計分析、風險監測評估和防控等工作;承擔全區涉及財政職責的債券資金、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參與全區各類投資融資工作;承擔全區地方外債的相關工作。
